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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为党旗增光辉”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阅读次数:1753 信息来源: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共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我为党旗增光辉”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税务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川省国税局党组和四川省地税局党组关于党建工作部署及中国税务师协会行业党委“制度建设年”相关要求,结合我省注税行业党建工作实际,省注税行业党委决定组织开展“我为党旗增光辉”主题活动。现将《“我为党旗增光辉”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我为党旗增光辉”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实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我为党旗增光辉”的主题活动,展示事务所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在党性修养、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上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提高注税行业党员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增强注税行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强化政治引领作用,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活动时间:2015年3月-12月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为规范行业党组织活动,结合事务所实际,完善和落实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监督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以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带动事务所执业制度的规范化。
   (二)发挥注税行业专业优势,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
    1、设立党员示范岗。有条件的支部组建党员项目组(或党员项目经理示范组),为共产党员在事务所的各个岗位展示其先进性和示范性搭建平台。倡导党员与业务骨干结成“一帮一”互助对子,为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创造条件。
    2、积极投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宣传活动和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宣传月活动,提供涉税专业咨询、举办涉税法规专题公益讲座等服务。
    3、开展有注税专业特色的法律援助活动,为困难小微企业提供涉税法律咨询或免费代理服务等。
    4、鼓励党支部与注税同心服务分团联合开展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捐资助学、敬老扶贫助残等社会爱心活动。有条件的支部可联系民政、教育部门或学校推荐困难家庭的优秀学生开展持续的“一对一”资助行动。
    5、提倡事务所支部创新探索,拓展更多体现注税专业特色的为党旗增光辉活动项目。
  (三)丰富党员教育活动形式,提高党组织的向心力。
开展走访、座谈、上党课、组织重温入党誓词,读红色书籍、看红色影视作品、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撰写读(观)后感、读书笔记、学习体会、参与征文、演讲比赛等,丰富党组织生活内容和党员教育形式,深化活动内涵,增强教育效果。
  (四)创先争优,表彰先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
    五月份开展一次党建工作“创先争优”表彰活动,在全省注税行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并优中选优推荐到中税协表彰,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实施步骤
    “我为党旗增光辉”活动分“动员部署、主题实践、推荐表彰、总结回顾”四个步骤进行。
  (一)策划部署(3月20日-3月30日)。以支部为单位,结合事务所实际,细化制定“我为党旗增光辉”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在事务所中对开展活动作出部署,明确目标效果及时间表、路线图,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带动全体从业人员的参与热情。实施方案报行业党委办公室备案。
  (二)主题实践(4月1日-11月30日)。各事务所党支部按照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扎实推进。
  (三)推荐表彰。(5月20日-5月30日)事务所党支部召开支部(扩大)会议,邀请事务所管理层和党外人士参加,评选在日常工作和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报行业党委办公室;行业党委办公室综合各事务所总结和评选情况,评出表现突出的事务所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提交行业党委审批;行业党委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并从中产生推荐到中税协表彰的名单。
  (四)总结回顾(12月1日-12月10日)。对照本支部“我为党旗增光辉”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回顾活动情况,归纳突出事例,统计详实数据,提炼经验体会,形成书面材料报行业党委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真抓实干,活动方案要切实可行便于操作,活动过程要求真务实,见到成效,杜绝形式主义。
  (二)协调各方,同心合作。要主动向隶属党组织汇报,将“我为党旗增光辉”活动与隶属党组织布置的相关任务结合进行;事务所所长不是党员的,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向所长通报,将主题活动与事务所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事务所所长是同心团成员的,党支部书记要主动与其商讨与同心活动结合进行的方案;活动全程要充分尊重和听取事务所管理层和党外人士意见,形成上下同心为党旗增光辉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及时推广。要要紧紧围绕“我为党旗增光辉”的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注意搜集和记录活动过程中的相关数据、生动画面和感人事例,及时报行业党委办公室,以便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带动主题活动收到更好效果。
 
    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scctahy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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